本白皮書從人工智能第三次浪潮開闢的治理新需要出發,結合當前人工智能發展階段,分析了全球目前的人工智能治理機制,重點介紹了兩項主要的治理舉措,即以倫理為導向的社會約束體系和以法律為保障的風險防控體系,最後對人工智能治理的未來發展方向進行了展望,期待為社會各方提供有益參考。

【目錄】
一、人工智能開闢治理新需要
(一)人工智能時代的興起   
1. 人工智能驅動新一輪科技革命 
2. 人工智能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 
3. 人工智能顯著提升社會生活質量

(二)人工智能的技術特性   
1. 通用目的性,導致風險更為普遍  
2. 算法黑箱性,導致過程更難解釋  
3. 數據依賴性,導致結果更不可控 

(三)人工智能引發不同維度的風險
1. 社會維度:影響社會穩定  
2. 企業維度:加大合規難度  
3. 個人維度:侵犯基本權益

(四)人工智能治理的新挑戰
1. 治理專業化的需要  
2. 治理多元化的需要  
3. 治理敏捷化的需要  
4. 治理全球化的需要  

二、全球構建人工智能治理機制
(一)治理目標:堅持科技造福人類,平衡創新發展與有效治理
1. 不斷釋放人工智能帶來的技術紅利和價值   
2. 精準防範並應對人工智能可能帶來的風險   

(二)治理模式:打造多元主體參與、協同共治的模式  
1. 國家政府是執行治理規則的核心主體
2. 政府間國際組織是引導治理方向的重要力量
3. 行業組織是協調多方治理的積極推動者 
4. 企業是踐行行業自律自治的中堅力量
5. 公眾是監督治理效果的重要參與者

(三)治理手段:實施多層次、多樣化的治理舉措
1. 倫理約束
2. 技術應對
3. 規範立法

三、以倫理為導向的社會規範體系
(一)國際層面:開始制定全球性倫理倡議

(二)國家層面:各國倫理關注點各有側重
1. 美國借助倫理規範保障國家安全
2. 歐盟推廣可信人工智能倫理框架
3. 德國率先提出自動駕駛倫理準則
4. 中國倡導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能

(三)企業層面:踐行倫理的自我規制之道
1. 制定企業倫理原則
2. 開展內部機構建設
3. 構建企業實踐機制

(四)總結:人工智能倫理規制從倫理原則走向倫理體系
1. 第一階段—已形成共識性倫理原則
2. 第二階段—逐步探索倫理體系構建

四、以法律為保障的風險防控體系
(一)全球人工智能立法整體趨勢
1. 數據和算法規製成為人工智能立法的首要命題
2. 人工智能立法漸趨理性,更尊重技術規律和法律安定性
3. 普遍體現以風險為導向的分級分類治理思路

(二)人工智能的場景化規制
1. 助力自動駕駛落地
2. 防止深度偽造濫用
3. 規範智能金融產品
4. 促進智能醫療發展

五、人工智能治理展望
(一)堅持包容、彈性的治理理念

(二)構建不同階段的治理路徑
1. 近期應加快制定產品和服務標準,利用「數據治理」推動人工智能治理問題的解決
2. 中遠期應調整責任法律制度,實現法律與倫理相銜接

(三)打造多元共治的治理機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