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央視網報導,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,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,保障梯次利用電池產品的質量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、生態環境部、商務部、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了《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辦法》(以下稱《辦法》),並於27日正式印發公告。

《辦法》提出,鼓勵梯次利用企業與新能源汽車生產、動力蓄電池生產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等企業協議合作,加強信息共享,利用已有回收渠道,高效回收廢舊動力蓄電池用於梯次利用。鼓勵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參與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及梯次利用。

《辦法》第六條指出,梯次利用企業應符合《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範條件》(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號)要求。鼓勵採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及裝備,對廢舊動力蓄電池優先進行包(組)、模塊級別的梯次利用,電池包(組)和模塊的拆解符合《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拆解規範》(GB/T 33598)的相關要求。

《辦法》第十三條指出,梯次產品的設計應綜合考慮電氣絕緣、阻燃、熱管理以及電池管理等因素,保證梯次產品的可靠性;採用易於維護、拆卸及拆解的結構及連接方式,以便於其報廢後的拆卸、拆解及回收。